企业债介绍
1、企业债券,是指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公开发行并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2、企业债券发行主体为境内注册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和其他企业,不包括上市公司、不包括金融企业)。
3、企业债券发行管理部门为国家发改委,发行管理方式:核准制;批文有效期为12个月。
4、企业债券分为一般企业债、专项债、项目收益债、小微企业增信集合债、可续期债。
企业债发行基本条件
1、企业成立满三年(申报时需要提供N-3年审计报告);
2、企业公开发行债额度不能超过企业有效净资产(即扣除公益性资产及非经营性资产后)的40%;
3、企业连续三年盈利,最近三年平均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足以覆盖债券一年利息;
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相关审批手续齐备,用于项目投资的债券资金不超过项目总投资70%;
5、发行人信用评级良好(主体评级AA -以上,债项AA以上);
6、主题AA的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超过65%需要增加有效增信措施,主体评级AA+的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0%需要提供有效增信措施,主体评级AAA的发行人资产负债率超过75%需要提供有效增信措施,资产负债率超过80%的发行人原则上不得申请发债;(主体评级达AA+以上发行可续期债券不受资产负债率限制)
7、发行主体评级AA及以下的,来自政府的应收账款占净资产超过60%的不予受理,超过40%的审慎核查,AA+以上主题暂不做要求;
8、发行人三年受到财政补贴资金算数平均值不得超过营业收入的30%(轨道交通建设平台除外);
9、发行人前一次公开发行企业债券(若有)已募足资金;
10、已发行的企业债券或者其他债务未处于违约或者延迟支付本息的状态;
11、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2、发行人高利融资(超过同期基准利率2倍)不得超过总资产的9%,2014年以后高利融资不得超过总资产4%
企业债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