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企业邮箱 | OA登录
资讯中心
 
行业资讯 您的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行业资讯  

浅析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发表时间:2018年05月30日  点击数:1006 次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是指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投资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起源于美国,早期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都是政府为实现特定目的而设立的。而后随着经济的发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领域、参与的投资机构及人员、基金规模不断扩大,成为继银行贷款、IPO之后最具潜力的融资手段。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是指通过非公开的方式,即私募方式募集设立的基金,通过对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并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使被投资企业快速发展壮大,实现股权的快速增值,最后通过上市或股权转让等方式退出获利。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非上市公司,其往往扮演着“价值发现者”和“整合者”的重要角色,在企业壮大的整个过程中伴随企业成长和发展阶段直至培育其公开上市后获取收益。

  一、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特征

  1.有限制的非公开募集。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核心是“私募”,不同于公募基金是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私募基金要求募集方式必须是非公开的。世界各国的相关法规均要求私募基金发起人不得利用任何大众传媒进行广告宣传,只能向特定投资人发布募集信息,募集对象要求是具有一定风险判断和承受能力的个人或机构,因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一种投资行为,存在不确定性,具有一定风险,所以要求投资人具有较高的风险承受能力,对最低投资额也有较高要求。同时,各国法律也对私募基金投资人数也做了明确限制,我国规定私募基金投资人数不能超过200人。

  2.政府监管较宽松,对信息披露的要求较低。因为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以非公开方式向特定的符合资格的投资人进行募集,对投资对象、募集方式、投资人数有严格的限制,需要投资人的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较强,因此,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监管相对宽松,对其设立方式采取备案而非行政审批制,信息披露也只针对投资人和监管机构,无需向社会公众披露。

  3.投资方式为股权投资,投资对象为非上市企业。“股权投资”是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另外一个核心,其投资方式是权益性投资。不同于向公开证券市场的投资,私募基金是通过投资未上市的、市场前景良好、能产生稳定现金流或创新能力强、未来可能产生巨额收益的企业的股权。基金管理人运用自身专业的投资和管理经验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待被投企业股权增值后退出获益。

  4.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周期较长,一般5-7年甚至更长,属于中长期投资,投资期内不能退出,只能通过被投资企业成功上市、并购或回购等方式退出,因此流动性较弱。

  5.退出机制。私募股权投资基金退出机制的设置是基金运作过程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投资风险和投资者的利益。为了降低投资风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除约定 IPO、售出股份、兼并收购、公司控股股东或管理层回购等退出渠道外,一般还会与被投资企业签订一些保障性条款,比如在一定期限内需达到计划的利润目标或成功上市,否则可以要求回购退出。

  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分类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按组织形式可分为契约型、公司型及合伙型。

  1.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依据基金管理人(受托人)、托管人(银行)、投资者(委托人)签署信托合同而设立的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依据信托合同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资产管理,行使义务,为投资者争取最大利益。

  2.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公司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投资者出资设立,投资者身份是公司股东,以公司资产为主要经营对象,专门从事股权投资的基金。

  3.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以股权投资为目的,依照《有限合伙企业法》,签订有限合伙协议设立,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以其出资为限承担有限责任。基金管理人作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与基金管理人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是目前股权投资基金的主流形式。

  三、我国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我国最早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出现在1985年,当时我国政府为了促进科技成果的生产力转化而专门设立了中国科招高技术有限公司。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我国真正发展时期是90年代后期至2014年。目前在创业投资领域比较有影响的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中投国创(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均是在此阶段设立的。此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因受国际经济环境的影响及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相关制度的缺失出现了一段时间的波折。但随着当前我国创业板的推出以及各地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不断建立,社会民间资本参与创业投资热情空前高涨,急剧加速了我国私募基金的发展。同时,多层次资本市场及创业投资领域法律政策的不断完善与发展,也促进了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

  经过多年探索,目前我国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行业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主要体现为市场规模增长迅速、市场主体丰富,有力地促进了创新创业和经济结构的转型升级,同时,推动了直接融资和资本市场在我国的发展,为互联网等新兴产业在我国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财务管理部 周子奕)

上一条: 浅谈“互联网+”招标采购模式
下一条: 氢能及加氢站分析报告
友情链接 Key projects
 
版权所有:银川滨河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16 All Rights Reserved. 宁ICP16000853号
地址:宁夏银川市滨河新区创新大厦A座9楼 联系电话:0951-4033186 传真:0951-4033186 邮箱:btjt@bintoujituan.com
网站设计制作:银川天脉网络有限公司  访问统计: 1923078人

宁公网安备64010402000467号

网站地图   |   法律声明   |   合作伙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