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邹碧华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批示精神,更好地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4月13日中午,集团公司组织全体员工集中观看了电影《邹碧华》。
电影《邹碧华》通过艺术创作手法,向观众再现了邹碧华同志光辉而短暂的一生,展现了他始终秉持“公正为民、敢于担当、忠诚敬业、崇法尚德”的职业精神,他将一生都奉献给了人民司法事业,赢得了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
观看电影《邹碧华》,旨在将学习先进典型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起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推动全体职工继承和弘扬英模精神,以邹碧华同志为标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对标看齐,全身心投入公司发展中,以优异的工作业绩推进滨河新区工作实现新发展。
相关介绍:
邹碧华,男,汉族,江西奉新人,1967年1月出生,1988年7月参加工作,1999年5月入党。曾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民二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2014年12月10日,邹碧华同志在工作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47岁。
2015年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批示,高度评价邹碧华同志的先进事迹和崇高精神,号召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政法干部向邹碧华同志学习。
(党群工作部 罗付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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