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3日,滨投集团组织了2016年第十五次学学习讨论会,由集团投融资部张骏进行了PPP法律实务解析培训,滨投集团各部门员工20余人参与讨论。
PPP是目前政府投资领域时兴的投资模式,在新区众多重大项目中都有应用。培训过程中,讲师结合国内先期实践中发生的具体经典案例,从最基础的PPP概念、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到PPP的具体操作流程及运作方式,进行了深刻和全面的阐释。
PPP模式(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即政府机构和私人部门在提供公共资产和服务达成的合作关系,此模式不仅可以有效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积累,更能发挥市场效力。与前期普遍应用的BT模式相比,PPP的主要特点是,明晰了政府与项目公司间的关系,由原来的政府投融资功能延伸的模糊关系转换为政府与投资人之间清晰的合同关系。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对于合作双方来说都利用自身优势达到了合作共赢。
财政部PPP中心焦小平主任所说:“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全生命周期管理就像一场足球赛,上半场主要是政府通过科学规范充分竞争的方式选择最有能力、最适合的社会资本合作方,下半场主要是社会资本解决项目融资问题。PPP融资问题可能影响到PPP大局的成败。”讲师认为,现如今社会资本方和金融机构都拿出了足够的诚意,使用创新融资方式,综合利用多种融资方式,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退出机制,推进PPP项目的发展。
讲师同时指出,PPP并不是灵丹妙药,不能为了PPP而PPP,落地不是中央广泛推广PPP模式的目的。我们要做“好”的PPP项目,不能只看到项目收益及回报机制,不做政绩工程、关注民生建设的项目才是政府应该大力推介的。
此次培训,为集团员工提供了一个学习交流的机会,使大家时刻保持学习的状态、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同时也对目前新区建设中所应用的新型投资模式有了较为深刻的了解和较为系统的认识,为新区建设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
(撰稿人:丁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