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重大战略思想和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以及石泰峰书记在全区领导干部专题学习班上的讲话精神。11月30日,机关第二党支部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合格党员,不信仰宗教,不参与宗教活动”专题组织生活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蔡旭同志主持,机关第二党支部全体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会议。
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共有五项议程:第一,重温入党誓词,使全体党员接受心灵洗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一心为党、践行誓言的崇高信念。第二,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以及自治区党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第三,个人自查。重点围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合格党员,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这一主题,全体党员查摆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除了剖析查摆对宗教的认识,还对基层党组织履行党员教育管理监督职责方面认真分析,明确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第四,党员互查。本着“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的原则,结合自身思想和工作实际,全体党员之间就理想信念是否坚定,信教和参与宗教活动情况相互开展批评,坦诚相见,见人见事,达到触动思想、解决问题、促进转化的目的。第五,签订承诺书。由党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签订《党员不准信仰宗教和不准参与宗教活动承诺书》,主动接受监督。
会议最后,蔡旭同志就此次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及下一步支部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他强调,我们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自觉按照党章标准严格规范和要求自己,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观念、强化党的纪律。全体党员要坚决执行不信仰宗教,不参加宗教活动的规定,在基层党组织工作和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机关第二党支部 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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